安吉刑事律师

当前位置: 主页 > 安吉刑事律师

请问每次发工资,一部分是公司账户,另一部分

时间:2024-12-31|栏目:安吉刑事律师|
法律分析:公司私人账户发工资不违法,具体情况如下:一般情况下再劳动合同中是规定公司作为一个独立个体来支付员工工资,所以大部分情况下,是以公司账户给员工发放工资。特殊情况下,公司用个人账户给员工发工资,只要按照实际情况上报,符合财务流程即可,也不属于违法行为。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条用人单位招用劳动者时,应当如实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况;用人单位有权了解劳动者与劳动合同直接相关的基本情况,劳动者应当如实说明。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第三十七条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吴律师手机 15555555523 | 吴律师微信号 51764

重要申明:本站所有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文字、图片、软件等,未经本网站许可,不得复制、转载、引用、抓取方式使用本网站的内容。

本网站尊重知识产权,如有侵权行为,请及时联系我们,我们将及时处理。

Copyright © 2018-2099 吴亮律师 版权所有

象山县看守所地址 长宁区看守所电话 温州市律师 湖口县律师 杭州钱塘区律师 宁波北仑法律咨询 杭州市西湖区刑事辩护律师 平湖市刑事辩护律师 永康市刑事辩护律师 桐庐县律师 绍兴市上虞区律师 金华市金东区刑事律师咨询 嵊州市刑事律师 浦江县刑事律师咨询 宁波市北仑区律师 衢州市柯城区律师网 桐庐房产律师 宁波北仑房产律师 杭州临安刑事律师 湖口律师哪个好 绍兴律师 杭州上城律师事务所 临海法律咨询 温州龙湾法律咨询 瑞安法律咨询 义乌法律咨询 杭州滨江刑事律师 温岭律师事务所 遂昌律师 三门交通事故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