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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后,我可以再次起诉争夺财产吗?

时间:2025-02-23|栏目:安吉刑事律师|
离婚后,可以起诉的财产纠纷:1、一方不履行离婚协议对财产的分割约定;2、在签订离婚协议时,一方有胁迫、欺诈等行为的;3、离婚协议中漏分夫妻共同财产;4、离婚后,一方发现另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夫妻共同财产或者制造债务侵吞夫妻共同财产的。根据《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规定,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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